工程项目部管理制度汇编

技术管理规定

一、技术责任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部技术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项目的重大技术方案的决策。

2、项目总工在项目经理的领导下负责技术和技术管理工作。

(1)负责贯彻执行与项目有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组织技术人员熟悉并执行设计文件;组织学习贯彻相关技术规范、规程及质量标准,严格按图施工。

(3)主持相关人员编制本项目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细则。

(4)建立和保持与业主单位、监理单位及设计单位的工作联系,联系研究和解决有关技术问题。

(5)研究索赔工作中的技术问题,组织、监督做好各种施工原始记录和施工日志。

(6)审查各种中间交工验收资料,汇总各种技术资料,组织整理和编制项目交工(竣工)验收的技术资料。

(7)主持开展技术革新活动及QC小组活动,主持编写施工技术总结。

(8)签署以项目经理部名义发出的技术文件。

项目副总工协助项目总工负责上述工作。

3、项目技术主管在项目总工领导下开展工作。

(1)严格执行有关现行技术标准、规范、规程。

(2)熟悉领会设计文件和招标文件、监理细则,及时核对设计图纸及工程数量,提供所管工程项目的材料使用计划,执行项目部制定的施工进度计划。

(3)技术主管负责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安全专项施工技术方案以及技术交底,并督促技术方案的贯彻实施。

(4)主持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5)参加编写施工组织设计和实施细则。严格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实施细则组织现场施工,协调和处理现场施工中的有关技术问题。

(6)收集、整理、记载有关施工原始记录和施工日志,填写有关报表,整理和编制验收资料或文件,参加编写施工技术总结。

二、施工技术管理

1、项目部应自觉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尊重监理工程师的意见,积极配合监理的工作。施工现场的技术管理应与监理大纲在程序和内容上相一致。

2、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和总工程师应主动征求监理的意见,组织学习监理大纲,熟悉监理程序,将监理的意图、要求及时传达给工程技术、合同、安全、质检、设备、物资和工段长、技术主管及施工技术员。

3、工程开工前,相关技术人员应会同监理对业主提供的测量基线和控制点进行复核和验收。

4、在项目部收到施工图纸之后,由项目总工组织相关技术人员认真熟悉和审查图纸,施工图的审查意见经项目总工审核后,由工程技术、计划部门分别向监理办理工程、商务事宜,经监理明确答复后再交付施工。

5、积极参加设计交底会,领会会议文件。

6、对拟用于本工程的机械设备提前报批,拟用于本工程的材料须提前会同监理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用于本工程。

7、分项工程开工前应将分项工程的实施细则提前上报监理工程师,听取监理的意见和要求,施工方案、实施细则和施工设计书须经监理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8、分项工程开工前应进行详细的技术交底,讲解实施细则,明确质量标准。

9、工程施工中的试验、检验、检测,应事先通知监理派员参加。

10、工序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必须邀请监理参加,并由监理在验收记录上签字,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1、及时收集、整理和保存与监理之间的往来文件、信函等原始资料,以随时备查,并作为索赔依据和竣工资料的一部分。

12、认真做好施工日志,对施工方法、执行效果、发生问题及改正措施、施工中质量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