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保障生产的顺利进行,减少和避免对外纠纷,根据国家、省、市及中建三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以公司名义与建设单位(又称业主)订立建设安装工程承包合同、与分承包方订立工程分承包合同及其他中介、联营、合资、合作合同、协议等,应当遵守本办法。